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和尊龙凯时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尊龙凯时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公司以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2024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邀请对象为以下三家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将本次选聘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含母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单体报表和合并报表审计),并出具合并及单体审计报告。
(二)对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如有);
(四)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说明;
(五)对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如需);
(六)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出具专项意见(如需);
(七)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出具其他由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审计说明、核查意见、鉴证报告等(如需);
(八)在2024年度期间,为公司日常会计核算提供财务咨询服务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服务。
(一)审计委员会提出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工作,并通知公司有关部门开展前期准备、调查、资料整理等工作;
(二)参加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资料报送内审部进行初步审查、整理,形成书面报告后提交审计委员会;
(三)审计委员会对参加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质审查、审议选聘文件;
(四)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拟定承担审计事项的会计师事务所并报董事会;
(五)董事会审核通过后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六)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相关业务约定书。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相关业务开展资格,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拟承办该项目的合伙人、项目经理、签字注册会计师和审计人员符合下述要求:
1.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商业道德,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2.具有较强的财务会计、审计、税务等专业能力和经验,且具有较强的风险管理能力;
3.具有较强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能够提供符合企业实际需要的信息化服务;
4.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能够为企业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
5.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能够为企业提供全面、专业、协调的服务;
6.具备完成项目任务和确保工作质量的资格与能力,能够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审计任务、确保审计质量;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相关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执业证书、资质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一式一份(复印件);若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成立日期、组织形式、注册地址、首席合伙人;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注册会计师人数、签署过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等;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审计业务收入,业务收入等。
(三)风险承担能力水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可披露区间数),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诉讼主体、目前进展等。
(四)诚信记录。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总体情况等。
(五)质量管理水平证明,包括质量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及实施情况。
(六)历史执业记录证明。包括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主要行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下同),审计收费,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等。
(七)信息安全管理能力证明。
(八)项目信息
1.项目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包括签字会计师、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拟派项目团队人员。说明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何时开始为同行业哪些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职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说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是否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4.审计工作方案及信息安全管理。
5.审计收费及构成。说明本期审计费用及构成、定价原则。
7.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投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和纸质文件快递的方式递交。具体如下:
1.电子邮件方式
发送至邮箱kazy2021@163.com。邮件标题格式“尊龙凯时股份选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投标文件+贵所简称”。
2.纸质文件快递方式
纸质版投标文件(2份)密封后,快递发送至以下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庆达路655号,收件人: 张玥 ,联系电话:021-68918998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29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下相同)。
2.投标截止时间以电子邮件到达指定邮箱为准(建议发送后与收件人电话联系确认),纸质快递最晚必须截标日期当天邮寄出并提供快递单号。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司官方网站(尊龙凯时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www.quanyeye.com)发布。
附1:《尊龙凯时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附2:《尊龙凯时新材委托中介机构审计评分表》
尊龙凯时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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